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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企业税务登记证 |
发布时间:2014/3/20 来源:重庆燕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阅读:4146次 |
变更企业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好后加盖企业公章,并到所在主管税务所签字盖章后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一、所需资料:
-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原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 变更法人需提供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股东决议书(如变更负责人需提供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总机构的任免通知书)。
- 变更单位名称需提供新单位名称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代码证在技术监督局办理)和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 变更地址需提供新地址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代码证在技术监督局办理)、新地址的场地证明、租房协议(租用私房的,需提供房产证、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等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场地是总公司租赁,需总公司提供场地使用说明一份,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 分支机构变更核算形式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核算形式的证明。
- 变更股东需提供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新章程复印件(如股东为公司,需提供入股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转股协议、股东决议书。
- 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供公司新的验资报告、股东决议书、新章程。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办即取。
三、注意事项:
- 填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表格不能复写、填写内容不能复印(需手填)。
- 税务登记证(正本)项目发生变更的纳税人,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发票领购簿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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